《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修改單 3.14“標準狀態 standard state 指溫度為273 K,壓力為101.325 kPa時的狀態。本標準中的污染物濃度均為標準狀態下的濃度”修改為:“參比狀態 reference state 指大氣溫度為298.15 K,大氣壓力為1013.25 hPa時的狀態。本標準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等氣態污染物濃度為參比狀態下的濃度。顆粒物(粒徑小于等于10 μm)、顆粒物(粒徑小于等于2.5 μm)、總懸浮顆粒物及其組分鉛、苯并[a]芘等濃度為監測時大氣溫度和壓力下的濃度”。 關于監測時記錄氣溫、氣壓等氣象參數的要求,考慮到相關配套監測方法標準已有規定,且近期將在相關監測標準規范和工作部署中進一步細化、明確,《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修改單不再重復要求。 此次修改不涉及標準中的污染物項目及限值。為保持監測數據的一致性和可比性,環境空氣污染物質量濃度的歷史數據也將進行回溯。今后,生態環境部將按照統一可比的監測數據對各地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情況進行評價、考核,標準修改單的發布實施不影響“十三五”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GB 3095-2012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家 標 準 GB 3095—2012 代替 GB 3095—1996 GB 9137—88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